搜索
取消
产品
公司

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落地!行业迎来最严监管

2021-10-10 09:23:03火爆婴童网

我国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落地,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明确除标签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落地!行业迎来最严监管.jpg

《规定》共22条,内容涉及儿童化妆品的定义、标签要求、配方设计原则、安全评估、生产经营要求等。《规定》首次提出,儿童化妆品不得宣称“食品级”“可食用”,儿童牙膏也按此规定管理。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等为目的的原料。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

儿童化妆品迎来最严监管

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

《规定》共22条,内容涉及儿童化妆品的定义、标签要求、配方设计原则、安全评估、生产经营要求等。

根据《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值得一提的是,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同时《规定》明确指出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遵循的“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三大原则。

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落地!行业迎来最严监管2.jpg

具体而言,儿童化妆品应当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

儿童化妆品应当从原料的安全、稳定、功能、配伍等方面,结合儿童生理特点,评估所用原料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特别是香料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等原料。

按照《规定》,儿童化妆品还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

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

电商平台上搜索“儿童化妆品”,月销最高3000+,产品多宣称“无毒无味” “可水洗” “不含防腐剂”,为了让家长对产品安全性放心,部分产品特地强调采用“食品级原材料”。

电商平台上有大量关于食品级儿童化妆品的宣称。

《规定》提到,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规定》明确指出,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且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此外,儿童化妆品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据悉,此前6月18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时,已同步向社会公开征集儿童化妆品标志,不过目前该标志暂未发布。

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规定》提出,抽样检验发现儿童化妆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发现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化妆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

《规定》还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受托生产企业以及儿童化妆品销售行为较为集中的化妆品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儿童化妆品作为年度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重点类别。

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落地!行业迎来最严监管3.jpg

《规定》预留合理过渡期,帮助行业顺利落实规定。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规定》。

乱象不止,儿童化妆品监管之路阻且长

在各地举办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中,曾有多种多样的违法行为经检查发现。

近期,《南方都市报》报道揭露,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万菱广场等玩具批发市场的多家主营玩具、文具的店铺仍在售卖无标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儿童化妆品。

报道一出,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作出应对,对1800多家玩具线上线下经营单位 、近 20家批发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对产品合法性、来源可追溯性、质量可疑产品的抽检以及线上和线下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产品约 1400个(套),儿童化妆品约 400个(套),发现问题化妆品近 40个(套),均已停止销售,责令整改数家。

西安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近期查处了一起商家销售未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货架售卖的3瓶“MINOIS”牌儿童洗发沐浴二合一化妆品不具备无中文标签,同时,商家也无法提供该化妆品的备案信息、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发现,该款进口化妆品并未进行备案信息,商家销售未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此,执法人员在立案调查后责令商家立即改正,没收未备案产品,并对商家处罚款10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3月份以来开展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截至8月31日,共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362户,商场119户,其他化妆品经营者327户,发现问题产品5种,查处案件2件,罚没款总金额1.1万元。

在线上平台的销售产品依然也是鱼龙混杂,7月中下旬,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查询了解儿童化妆品销售情况,发现有万件以上商品在售,有的商品已售出10万+件。

其中一电商平台上,相关产品售价在几元至千元间,以销量前20名的儿童化妆品为例,多数为包含眼影、口红等彩妆的套装,商品标题囊括玩具、过家家、无毒、公主、生日礼物等关键词。

记者浏览发现,销量前20的儿童化妆品中,售卖主体一半是玩具店,其余大部分为母婴店,个别为化妆品店。在售商品中,绝大部分声称有3C认证,部分称有玩具和化妆品双重资质,但在详情页面,提供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的产品数量为零。

记者逐个向20款商品的客服询问是否有化妆品批号,只有两家客服明确答复有。

虽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已落地,但从生产、经营、消费者三个层面来看,儿童化妆品的标准化、规范化思想仍需普及,非法生产、虚假宣传、混淆玩具与儿童化妆品概念等违法违规问题仍需大量时间予以改变。

综合整理自网络

来源:母婴行业观察
留言即可获取产品资料和代理价格!
以下填写资料会保密,请放心提交
*您的身份

已阅读并同意《火爆婴童网代理商条款》

留言后公司将第一时间主动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