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货价格
实行全国统一的供货价格,如签订合作协议,达到约定的要求,可享受促销返利政策。
二、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
三、收发货履行方式
1、 购方提供购货订单,支付购货款后,我方予以安排发货。
2、我方负责将货物发运到购方所在地车站或托运部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购方负责从所在地车站或托运部提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购方提货时,应根据运单或供方出具的出库单对产品的品种、数量、产品外观及包装质量按相关质量要求及时据实验收,如发现不是我公司产品或有产品短少、破损,污染等现象应要求承运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在3天之内将该证明(以传真、扫描、快递的方式)提供给我方,以便我方予以及时给予调换或补足处理,否则,供方不予承担责任。
5、购方入库验收时,应依据我方出具的出库单和购方的采购订单对产品的品种、 数量、规格、产品外观及包装质量按相关质量要求及时据实验收。如有异议必须在收到货物5天时间内告之供方,并向我方提供有关证明,以便我方予以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所交货物无误。
6、.购方自发出订货单并办完相关定购手续后满半个月未收到货物的,应及时告知向我方,否则视为收到货物。
四、退换货约定
1、货物发错,如购方需退换,应在收到货物30天内提出,由过错方承担退换货往返运费。
2、属产品质量问题,在有效期内产品可换货,退换货往返运费由我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滞销,整件产品包装完好无损,提货未超过二个月可换货,往返运费由购方承担;提货超过二个月和非整体产品不予换货。
4、如退回产品的有破损而导致我方不能继续销售应扣除破损部分的金额再予以换货。
5、由于购方仓储或运输条件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而导致的产品有关质量问题,我方不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