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知当地母婴及商超系统特征,拥有其相应的网络及人脉资源,能快速完成实 行产品铺市。
2、必须有实体的经营场所及市场操作人员,要有良好资质及一定的经营资金。
3、地级市首批进货原则上不得少于2万元、县级市首批进货原则上不得少于1万元。
4、尚未签定地级以上级别代理商的县市级及终端连锁门店可以优先发展为特约经 销商。
1、已在《中国婴童网》、《火爆孕婴童招商网》等全国性网站进行不间断产品宣传的投入,力创品牌。
2、在重点省份及城市追加省级报纸及电视投入。与市场促销方案做互动,快速形成区域品牌优势。
3、根据合同约定,按比例的持续提供市场所需的广宣物料(三折页、样盒、试吃装、赠品等)及相关促销物料(展柜(木板做)、X展架等)。
4、费用政策支持:为了快速铺市,达到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甲方为乙方承担母婴连锁的进场费及条码费。
5、赠品支持:首批提货试吃包按1:3配送。
6、销售奖励:根据甲乙双方的产品代理合同正式文本,甲方年终给予乙方N个点的年终返利,并在次年第一个季度给予结算。
7、调换货:(离保质日期)9个月内100%包调换。
8、根据区域市场协助制定具体营销策略---前3个月特殊政策支持,协助代理商快速开拓市场。
9、根据具体情况公司给予必要市场支持。
10、派驻区域销售人员全程服务与跟踪,确保产品顺利销售。
11、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给予专职或兼职的业务代表及终端导购支持。